一、房屋登记权属的确认

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,首先需要确认房屋的登记权属。这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:

1.1、婚姻证明:夫妻双方可以提供婚姻证明作为房屋权属的证明材料。

1.2、房屋交易合同:如果房屋曾经进行过买卖交易,双方可以提供相关的交易合同作为权属的证明。

1.3、其他证据:如果以上方式无法确定权属,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,如租赁合同、共同还贷证明等,来确认房屋的权属情况。

二、房屋评估与评估费用的分摊

在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属后,接下来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,并确定评估费用的分摊。具体做法如下:

2.1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,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。

2.2、根据评估结果,夫妻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评估费用。通常情况下,双方可以按照各自财产比例来确定费用的分摊比例。

2.3、如果夫妻双方对评估结果存在争议,可以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

三、原始购房款及按揭贷款的归属

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,还需要对原始购房款及按揭贷款的归属进行分割:

3.1、原始购房款: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参与购房,可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。如果只有一方出资,按照实际出资情况分割。

3.2、按揭贷款:如果房屋还存在按揭贷款,可以协商划分还贷责任。一种做法是由负责还贷款的一方继续还款,并将按揭贷款算作该方偿还贷款后的个人负债;另一种做法是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还款责任。

四、物业费及房屋维护费用的分摊

在离婚分割中,物业费及房屋维护费用的分摊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:

4.1、物业费:可以根据房屋区域及使用面积进行分摊,或按照各自使用时间进行分摊。

4.2、房屋维护费用:对于维修和装修费用,夫妻双方可以根据房屋使用情况及维修费用的具体金额进行协商。

五、房屋使用权的约定

确定房屋的使用权是离婚分割的关键一步,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约定方式:

5.1、协商分割: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,例如由一方获得全部使用权或轮流使用房屋。

5.2、租赁约定:一方可以同意将房屋租给对方,并确立租金支付及租赁期限等相关事项。

5.3、出售约定: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将房屋出售,并分配出售所得。

六、司法途径的补充

在离婚分割中,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。

6.1、法院调解: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,由法院对离婚财产进行分配。

6.2、诉讼解决:如果调解失败,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进行裁决。

6.3、执行程序: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或裁定,可以通过执行程序追究其责任。

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分割是一项复杂的任务,需要在合理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处理。确认房屋权属、分摊评估费用、划分原始购房款及按揭贷款、分摊物业费及房屋维护费用、约定房屋使用权和充分利用司法途径等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。只有通过协商、调解或诉讼等方法解决争议,才能实现离婚后财产的公正分配。